公告:

烟台果农可免费使用“烟台苹果”商标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9-10-9 商标网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办法,三年内全市广大果农可以免费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消息传出后,最近几天,牟平区大窑镇北大窑村的果农邵言良干起活来特别带劲儿。眼下,苹果已经进入了摘袋期,再过一个周左右就可以下树交易了。种了十多年苹果的邵言良对今年的苹果销路充满期待。邵言良高兴地说:“这个烟台苹果已经注册商标了,咱的苹果一定好卖,苹果贩子肯定多,我种苹果这十多年了,今年苹果长得不错,我觉得今年这个收入比以往都能好。”


 
  烟台是全国栽培时间最早、规模最大、产量最高、质量最优、商品率最多的苹果生产基地,烟台苹果的产地标签被国内外的消费者叫了上百年,但近年来,市内外各苹果收储加工运销企业争相注册、使用各种商标,各打各的牌,各唱各的调,致使“烟台苹果”这一金字招牌淹没在滔滔商海无人问津,严重损害了我市苹果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2008年,烟台苹果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今年,我市又出台了商标的管理使用办法,使“烟台苹果”成了全市果农和经销商的共同品牌,推向市场。《办法》指出,使用烟台苹果商标必须是我市地域内开发建设的苹果基地,必须通过认证达到“烟台苹果”精准化管理标准,与市苹果协会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切实维护“烟台苹果”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烟台市苹果协会会长赵培策表示,“我们宁可不用也不滥用,宁可免费也不免检,也就是说要加强烟台苹果的管理,提升烟台苹果的质量,特别是内在的质量要提升,也就是说随着品牌的使用,能够进一步推进烟台苹果产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记者 门曰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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