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陈某、袁某夫妻俩,自2009年起,就在深圳市非法制造各类注册商标标识、标牌。2011年8月底,陈某、袁某以1万元的价格,从在深圳打工的厂里收购一台冲床、几十个印版以及部分客户信息,后将设备运回分宜县城,租用他人的房屋继续非法制造各类注册商标标识。2013年9月,分宜县公安机关捣毁了陈某的制假窝点。近日,分宜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陈某、袁某均表示服判,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