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在淮南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假冒古井原浆(献礼版)和宣酒特供(6年窖藏)白酒,淮南市谢家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这些假酒全是由吴某推销到一些商店里。民警经过对吴某一段时间监控,确认假酒全是由王某供货。
为能追出造假源头,民警又对王某实施监控,终于发现王某从浙江购进假冒的古井原浆(献礼版)和宣酒特供(6年)包装,从凤台县购买散酒,然后将散酒装入回收来的真酒瓶内,并进行包装销售。去年8月29日,警方收网时将吴某抓获归案(已判刑),而王某得到消息后潜逃到外地,直到今年3月10日才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至8月间,王某共制作假冒古井原浆(献礼版)330件、假冒宣酒特供(6年窖藏)300件,分别以90元每件、95元每件的价格销售给吴某,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58200元。经对扣押的假酒进行鉴定,分别为假冒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古井贡”牌年份原浆(献礼版)酒和假冒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宣酒特供”牌(6年窖藏)酒,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