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名牌经营意识,我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六安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期满再认定工作。凡获得“六安市知名商标”称号的,可以受到或申请相应的特殊保护。
据介绍,凡我市境内持有国家核准的有效注册商标均可报名参加。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安徽(安徽商标注册)省著名商标的商标,均为六安市知名商标,不需要进行认定。2005年以前认定的六安市知名商标,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可申请延续,否则将自动失效。
凡申报“六安市知名商标”的,其商标所有人应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须满2年,且商标权无争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应位居前列。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出口量、创汇额等)在市内同行业中应居领先地位。商标所有人须重视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其广告覆盖地域广、效果显著,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此外,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须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据了解,8月31日前为商标所有人申请期限。在此期间,要参加六安市知名商标认定和期满再认定的商标所有人,可到各县、区工商局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