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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拉开帷幕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2-3-6 商标网

    记者从市工商局商广科获悉,2012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和续展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须在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工商局。 

  

  据介绍,山东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省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类商品中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该商标所有人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该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市工商局商广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将启用新的《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内容较去年增加了企业形象宣传和生产服务现场图片等。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据悉,我市2009年认定的14件著名商标3年之期已满,须在4月30日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报和补充材料。

  

  一旦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山东省著名商标”字样,并将得到一系列的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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