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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乐”商标权之争 折射品牌救助机制不足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6-16 商标网

佛山市圣芳有限公司打造的“采乐”是我国日用化工领域的知名品牌,该公司前些年年产值近6亿元。然而,这一民族品牌在遭遇美国强生公司的商标权之争后急转直下。目前圣芳公司年产1000多万吨的大型生产线中止,公司濒临倒闭。


 
 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这一涉及民族品牌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折射出我国政府品牌救助机制不足、民族品牌自我保护手段欠缺等问题。



“驰名商标”突遭撤销



圣芳公司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从事日用化工品生产,于1997年开始申请“采乐CAILE”商标,并于1998年注册成功,使用商品为第3类香皂、清洁制剂、洗发香波等日用品。



此前,美国强生公司于1993年注册了“采樂”商标,但其使用商品是第5类“人用局部抗菌剂”,是药品,并不涉及日用品。1997年圣芳公司开始推出“采乐”牌洗发水等日用品时,美国强生公司的“采樂”药品主要是针对患者等特定人群,知名度有限。



按照法律,对于知名度有限的商标,其他类别的商品也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



圣芳公司的“采乐”牌日用品销量不断扩大,尤其是洗发水迅速占领市场。至2005年底,圣芳公司拥有43条生产线,“采乐”产品在全国31个省区市都有销售。公司拥有员工1000多名,专门为这家公司供货的塑料瓶、纸箱、印刷企业有七八家,配套的原料供应企业也有20多家。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镇委副书记陆顺莲说:“近些年来圣芳公司‘采乐’产品年产值近6亿元,公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每年纳税近1000万元。”



圣芳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包括请港台明星做广告,平均每年投入广告费1亿元左右。据司法部门统计,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间,该公司共投入广告费3.3亿元。



2005年6月13日,圣芳公司的“采乐”被司法部门裁定为驰名商标。然而,仅仅10天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却于同月23日作出裁定,认为圣芳公司的“采乐”商标已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应予以撤销。



商评委的这个裁定给圣芳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按照裁定,圣芳公司的产品不能再使用“采乐”商标。



圣芳公司总经理郭锦盛告诉本者,该公司的“采乐”商标被撤销后,迫不得已又申请了“圣芳采乐”商标。但“采乐”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和广告投入,才被消费者所熟知,新商标不能被消费者广泛认同,销量十分有限,公司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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