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委托注册商标起纠纷 法庭上达成一致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2-1-15 商标网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某商标代理公司公司诉称,被告郝某委托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商标注册费和服务费合计3200元,并约定如郝某逾期不付款,需一次性支付6000元违约金,另按每日100元顺延支付。双方委托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当即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并预支注册申请费。直至商标受理通知书下达后,郝某以多种理由拒不付款,故构成违约诉之法院。

      郝某辩称,签订委托合同情况属实,但双方另口头约定商标注册成功才付款,目前还未注册成功,所以不能付款。且书面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系格式条款,累计违约金高达16000元之多,存在不合理性,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该公司声明,注册商标本身即存在风险,注册程序需15个月之久,双方已约定收费时间为受理通知书下达之日,即在1个月的期限内即可向申请人收费。

      就在双方各持己见,互不退让之时,法院考虑本案标的不大且事实比较清楚,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愿意作出让步,郝某当庭向公司支付了商标申请费和服务费3200元,公司同意放弃主张违约金。商标注册在线提醒您注册商标也是有风险的:http://www.regtm.com/双方另约定如商标未能注册成功,公司可以免服务费为郝某继续申请,国家商标局收取的每件1000元申请费由郝某自行承担。如第二次仍未注册成功,公司愿意以同样的条件再次免服务费为郝某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分类查询
商标商品,服务分类查询
如:输入“冰箱”,查询可知属于11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