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庭审中,康恩泰公司的代理人指出,“杰尼亚”品牌旗下的“双Z”、“Zegna Sport”以及黑白条纹商标均是其注册商标。从康恩泰当庭出示的证据中可以看到,广州富银贸易有限公司旗下的杰胜产品在包装袋、裤袋以及纽扣等位置都采用了与“双Z”几乎相同的“ZS”标志。“消费者看到的是产品标志,"杰胜"领带的包装盒和"杰尼亚"的包装盒,除了尺寸大小稍有差别外别无不同,是全方位的模仿。”
而广州富银则称,“杰尼亚”定位为顶级奢侈品,这和“杰胜”品牌的定位和销售渠道都不相同,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杰尼亚”产品的定价是“杰胜”产品定价的9倍多,两者的消费者群体完全不同。另外,“ZS”是装潢并不是商标,在实际使用中,与标有杰胜品牌英文字母的商品一同使用。消费者先看商标再拿到包装袋,因此“杰胜”品牌包装袋上的“ZS”字样并没有混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该代理人还称,涉案的3个商标均是该公司拥有自主权的注册商标,且与原告方的相应注册商标存在明显的设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