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囧》被告侵权 光线传媒称已制定计划积极应诉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3-3-8 商标网

  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电影《泰囧》涉嫌侵权事件又有新进展。7日晚间,光线传媒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光线影业当日收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资料,但目前尚未收到开庭通知。同时,光线传媒表示已经制定计划准备积极应诉。

  光线传媒被告侵权 市值一日蒸发近1亿

  上周六(3月2日),《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公司宣布,已向法院起诉《人再囧途之泰囧》(下称《泰囧》)四家制片方存有“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按照武汉华旗的诉讼请求,光线传媒等四名被告不仅要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经济损失1 亿元人民币。

  光线传媒因此在周一(3月4日)宣布紧急停牌一天。周二,光线传媒复牌并公告称对武汉华旗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行为,将保留起诉权利。

  当日该股大幅跳空低开后震荡回升,最后收报33.08元,跌幅逾1%,总市值蒸发将近1亿元。

  受益《泰囧》高票房 光线传媒业绩爆发

  根据武汉华旗引用的数据,截止2013 年1 月27 日,《泰囧》票房是12.52 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开消息,光线传媒可获利43%,而光线传媒股票在上映期间也大幅升值,。

  昨晚,光线传媒还同时公布了今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689万元至8280万元,同比飚增290%至320%,并称增长原因系公司的电影《泰囧》在2013年1季度仍然取得了较好的票房收入,影视剧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实际上,《泰囧》票房对光线传媒2012年的业绩贡献也不可估量。公司此前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共发行12部电影,实现票房超过16亿元。而《泰囧》自去年12月12日上映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票房接近10亿元,按照票房分成,光线传媒将从《泰囧》获得3.7亿元的票房分账收入。

  受益《泰囧》票房高升,光线传媒股价一举从12月4日的低点19.72元扶摇直上至1月4日的高点35.25元,暴涨了79%。

  光线传媒年报显示,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4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76.47%

  光线传媒积极“应战” 坚称《泰囧》受法律保护

  如果光线传媒等在上述诉讼失败,不仅要赔偿武汉华旗1亿元经济损失,还会因此使公司名誉受负面影响。

  光线传媒在昨晚公告中称,因案件尚未进行审理,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

  不过,光线传媒也表示了积极的“应战”态度,称“在收到应诉材料后,公司已经制定相关计划准备积极应诉,目前正在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以减少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至于孰对孰错,光线传媒在昨晚及3月5日的公告中均强调,《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

  国泰君安传媒分析师高辉认为,《人在囧途》并没有商标注册,仅是《人在囧途2》办了拍摄许可证,而《泰囧》亦有拍摄许可证,“著作权侵权”方面没有法律依据;而不正当竞争方面,争议较大,电影作为创意产品,之前在国内并未发生过此类诉讼,在互联网行业有类似案例,而其赔偿金额多在50万元以下。

  二级市场上,昨日光线传媒高开低走,尽管全日收跌2.5%报35.48元,但其在盘中创下了上市以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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