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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始末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9-5-13 商标网

“王致和”德国商标使用权终归原主


  ———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始末


  本报记者 吴晓向


  2009年4月23日。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对中国“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使这场历时两年多的跨国诉讼以“王致和”胜诉画上句号。


  “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抢注


  2005年11月,一家在德国柏林经营中国商品的欧凯公司在没有与王致和集团沟通情况下,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其申请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商标标识一样。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全球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该商标在德国已被他人抢注。。


  王致和是我国腐乳、臭豆腐的发明者,由于这类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主要是华人,王致和集团作为国内龙头企业毫无争议地成为腐乳、臭豆腐界的全球“老大”。由于腐乳、臭豆腐是我国的传统产品,有独特的配方和工艺,海外企业很少生产。


  启动司法程序


  王致和集团得知其商标被注册后,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限期让欧凯公司与王致和集团进行交涉。


  欧凯公司收到律师函后,采取回避态度。2007年1月25日,王致和集团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王致和集团的律师团队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欧凯公司不仅抢注了“王致和”的商标,而且在更早的时候还抢注了老干妈、洽洽、今麦郎、白家等国内知名食品商标,王致和集团及时告知这些企业商标被抢注的事实。


  地方法院一审判决


  2007年8月8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王致和集团诉德国欧凯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欧凯公司是恶意抢注还是合法注册;欧凯公司是违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自我保护。


  2007年11月14日,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了宣判: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欧凯公司不服判决,于2008年2月25日,向慕尼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终审判决


  2009年1月22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欧凯公司认为,欧凯公司负责产品销售,“王致和”负责产品生产,二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王致和”在德国并没有进行市场销售活动,根据德国商标法的规定,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并不违法。


  王致和集团认为,“王致和”产品在德国的销售行为客观存在,“王致和”与欧洲和德国的分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证明了这种销售关系。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主要责任人处以6个月监禁;注销其恶意抢注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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