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镇江市首例集体商标诉讼案开审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5-1-20 商标网

昨天下午,我市首例集体商标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维护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专用权,捍卫地方特色产业的合法权益,镇江醋业协会毅然走上了法庭。


  镇江醋业协会代理人表示,“镇江香醋”、“镇江陈醋”在市场上拥有很高的知名度,2004年成立的镇江醋业协会是镇江香(陈)醋合法生产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2005年,协会申请了 “镇江香醋”、“镇江陈醋”注册商标。目前,镇江有恒顺醋业、恒丰醋业等7家会员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协会方面认为,被告镇江某调味品有限公司及其经营者涉嫌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休庭时,镇江醋业协会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他们表示,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有统一且严格的生产标准。目前,句容、丹徒、丹阳等地的部分小作坊,产品根本达不到相关标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他们大量生产、销售假冒镇江香(陈)醋,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侵犯了醋业协会会员的合法利益。镇江醋业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正宗的镇江香(陈)醋时,一定要认准包装上的准用证号,以及商标右下角的标识“R”。


  庭审中,被告方对侵权事实无异议,但对原告提出的10万元赔偿要求感到难以承受。由于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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