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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福娃“沾边”商标不可能获批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5-11-17 商标网
      正当民间申请“五福娃”相关商标的热情高涨之时,国家工商总局却给“发烧”的人们泼下了一瓢冷水。昨日记者连线国家工商总局得到答复:有关奥运的商标可以申请,但是不可能获得批准。
   
      相关商标不可能获批
   
      记者从沈阳的几家商标事务所获悉,从12日到昨天,咨询福娃商标注册事项的人络绎不绝。
    当得知奥组委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之后,一些企业和市民仍不死心,希望能打一些“擦边球”,沾沾福娃的福气。商标代理人李博告诉记者,即使不是奥组委注册在先,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而吉祥物也属于奥林匹克标志这一范畴。因此,这种申请不符合规定,很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
   
      记者从工商总局得到的答复证实了李博的猜想。工商总局工作人员表示,不论是“福娃”、还是“贝贝”、“晶晶”,以及一些让人直接联想到奥运吉祥物的商标,基本都不可能注册成功。当然,在奥运吉祥物公布之前已经注册成功的此类商标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辽宁省工商局的一位同志也向记者透露,实际上,在奥运吉祥物的“选秀”过程中,商标的在先使用情况已经被考虑在内,“孙悟空”就因商标被使用得太广泛而败给了福娃。
   
      相关域名可能被注销
   
      经过11月11日晚的一场网上逐鹿,沈阳一家网络公司成功抢注了“5fuwa.com”的国际域名。几天来,有关福娃的域名价值一路飙升,有的已经叫到了20万元。然而,15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的有关人士却表示,在吉祥物名称正式公布后注册的域名属于恶意抢注,不享有在先权利,应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予以注销。
   
      得知消息后,记者拨通了沈阳的这家网络公司的电话,该公司表示,他们想利用这一域名做一些对体育事业有帮助的事,对于“可能被注销”的消息,他们也是刚刚听说,还没有考虑怎么办。记者最新得到的消息是,目前北京奥组委正对抢注域名展开调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表示,与奥运吉祥物相关的域名网址都不会通过审核,相关域名将在半个月内注销。
   
      福娃形象不能随便用
   
      辽宁省法学会的理事王鹏告诉记者,奥组委不但拥有福娃的商标权,同时还拥有福娃的著作权,所以,未经奥组委的许可,他人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福娃形象的。至于侵权的事件会不会发生,那就要看有关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了。
   
    来源:深圳新闻网-时代商报
Tags: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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