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贵州出台著名商标管理办法 被撤商标3年不上报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3-10-9 商标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著名商标的使用,加强著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贵州省著名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凡被依法撤销的著名商标,3年内不得推荐上报。

      《办法》规定,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如出现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贵州省著名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擅自超出所核定的使用范围,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著名商标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被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但情节轻微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经营发生严重亏损,面临被兼并、转产、破产的;有其他损害著名商标声誉行为等7种情形之一的,省工商局将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暂缓延续确认的处理。

      此外,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如出现标注著名商标的产品多次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6种情形之一的,省工商局将撤销其著名商标。

      据了解,自2006年正式启动著名商标认定以来,贵州省工商局先后认定了1194件著名商标。

Tags: 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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