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效率高、费用低:
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 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7个成员国获得注册保护。与在27个国家分别提交申请相比,费用可以极大地减少。
B. 统一保护:
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 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C. 统一管理:
相应的商标续展、变更或转让 一份申请一次性就可以完成。
D. 统一使用:
注册后,权利人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可视为在整个欧盟的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E. 可享受优先权:
在国内申请后6个月内办理相同商标的欧盟申请时,可享有申请优先权。
F. 一表多类:
一份商标申请可指定保护多个类 别,且三个类别以内的费用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