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始终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在全国同类城市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我市于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考核验收,2012年通过了示范创建城市的验收。今年11月28日,我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
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市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体系,并将专利申报总量和发明专利申报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市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逐年递增。全市所辖县(市)、区都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方面,我市不断加大专利执法力度,以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专利侵权案件为突破口,强化多部门联动,并与晋冀鲁豫四省八市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我市还开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了各领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