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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标抢注狂点中企“死穴”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5-8-25 国际商报
  近期,一些境外企业或个人掀起了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的狂潮,恶意抢注暴露了国内企业在商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软肋。调研发现,目前商标之争已成我国企业国际竞争中硝烟渐浓的“战争”,国内企业走出去亟须树立“大品牌”战略概念,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丢了商标=丢了市场
   
     2003年初,一家名为“加拿大中华老字号商标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拿大公司,在当地的面食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桂发祥十八街”商标。同时遭到抢注的还有“冠生园”、“六必居”等其他中华老字号著名商标。天津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公司接到消息后,马上委托天津市一家商标事务所,聘请加拿大合作伙伴针对加拿大公司的恶意抢注,在公告期间向加拿大当地法院提出异议。由于桂发祥反应迅速,在商标还在公告期内就提出反诉,而且资料组织充分,经过3个月的时间终于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自己的商标,在加拿大的销售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相对于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天津著名的化妆品品牌普兰娜的遭遇颇为麻烦。普兰娜是在俄罗斯经营得最成功的中国化妆品品牌之一,但由于商标在俄罗斯被抢注,销售受到了严重阻挠。据了解,波兰一家代理商从1994年开始为普兰娜在欧洲销售化妆品,并以“波兰XX普兰娜”公司的名义,在欧洲12个国家注册了普兰娜英文商标。后双方发生商业纠纷产生矛盾,普兰娜商标国内持有人、天津美伦医药集团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停止供货,该波兰公司自行生产并在俄市场上销售完全不同于国内普兰娜的化妆品,影响了正宗的国内产普兰娜的销售和声誉。美伦医药集团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多次与这家波兰公司交涉,提出不准开发中国公司未经允许的产品。但这家波兰公司不仅没有停止生产,反而要求俄罗斯警方阻止研究院在俄销售普兰娜化妆品。研究院只得诉诸法律手段,目前已在俄罗斯开庭3次,陷入拉锯战,并至少遭受了100万美元的损失。
   
     事实上,近段时间发生的类似事件不在少数,包括海信、新科、飞鸽、红星、步步高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商标均在海外遭抢注。据国家工商总局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5%的中国企业商标在境外申请注册时发现被抢注。
   
     俄“入世”打劫中国商标
   
     国内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境外保护意识薄弱。有关资料显示,中国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2002年底,中国企业通过马德里系统到其他国家的所有国际注册申请共只有2450件,平均每年不到200件。而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注册报告,仅2002年德国就提交国际商标申请5158件,比中国企业13年申请总和的两倍还要多。在被抢注的案例中,中国企业多是由于对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不熟悉,给了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仅以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俄罗斯为例,随着入世期限日益临近,俄政府专利机构开始规范国内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使用和保护等相关工作。并对输入俄多年、已被广泛使用的商标和专利物项核发许可证,一些不法商人趁机抢先申请注册,中国多家企业面临威胁。
   
     据了解,目前包括新科、康佳、德赛、上广电和步步高等在内的我国多家著名电子产品厂商的商标在俄罗斯已遭抢注。其中,抢注“SHINCO”商标的俄罗斯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曾经向新科提出,以4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一商标转让给新科公司,否则将转让给其他企业,并阻止新科公司在俄罗斯开展业务。新科公司曾于1997年和1999年两度提出了“SHINCO”商标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领土延伸至俄罗斯,但申请后一直没有接到俄罗斯专利局是否予以注册的正式答复。目前,上述5家企业中的4家正协商共同聘请律师来打这场跨国官司。
   
     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商标在国外抢注案件每年超过100起,主要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国外被抢注者专挑知名度较高、市场信誉好的下手:如天津飞鸽集团的“飞鸽”牌自行车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在我国被列为“国宝级”保护的“一得阁”墨汁,已被日本抢先注册;“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被抢注;今年3月欧洲市场上,海信与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谈判索回“HiSense”商标时,博西开出了让海信无法接受的“转让”价格4000万欧元(合4亿多元人民币)。鉴于国际规则,这些企业只能哑巴吃黄连。
   
     意在遏制“中国制造”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国外针对我国知名商标的抢注行为主要有两种目的:一是抢注中国知名商标已经成为境外公司生财之道。国际上有一批境外商标注册公司蓄意抢注我国知名商标,目的就是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收取佣金,趁乱捞一笔。二是假借商标树起市场篱笆,阻止竞争对手开拓市场。“中国制造”近年来给国外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一些国外公司看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的软肋,恶意抢注中国企业商标,遏制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势头。一旦商标遭抢注,众多的中国企业要么付出高额代价,要么只能吃哑巴亏。
   
     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在该国和该地区注册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获得该国和该地区的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我国企业商标一旦被海外抢注成功,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一是我国企业产品不能以原有商标进入抢注地市场,只能另换商标改走其它途径,这会对企业无形资产带来巨大损失;二是抢注者在所在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注的知名商标打入市场,挤压被抢注企业的市场空间,消费者此时仍不明就里。
   
     商标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世界语”,商标注册先行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准则,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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