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卡斯特”商标持有者,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表示并未在天猫开设过旗舰店,也未授权其他商家“排他入驻”,那么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况呢?
多番交手商标之争 中国企业打赢官司
中国“卡斯特”商标持有人是李道之。据媒体报道,1998年,法国CASTEL以投资建厂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1997年,红酒商人李道之创建了班提酒业,该公司从1998年开始在进口葡萄酒上使用“卡斯特”的名称,并于2000年获得商标注册核准。
中法“卡斯特”商标之争,最早正是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
2001年前,法国Castel曾以“卡斯代尔”、“红城堡”、“卡思特”、“科斯特”等译名产品出现在市场。
此后,班提酒业向法国Castel及其全国各地代理商发起多起诉讼,较大的就包括浙江省高判决法国Castel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标,并赔偿班提酒业3373余万元人民币。
2013年6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道之作为中国卡斯特商标的专用权人,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深圳公司、法国公司……在生产销售的葡萄酒标签上突出使用‘卡斯特’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李道之的商标注册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驳回了法国Castel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法国Castel及其中国的经销商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标,并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李道之先生3373万元人民币。
这起历时6年,被称为“酒业的苹果与唯冠‘IPAD’商标之争”的知识产权官司,中国“卡斯特”商标持有人李道之先生终审获胜。
对于此次判决,法国Castel公司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发表法律申明,称“我公司所使用的注册商标一直是‘CASTEL’法语字母组合,同时自今年开始启用‘卡思黛乐’中文识别体系……长期以来,‘卡斯特’三字只是我们企业字号中文译名的一部分,我们从未将“卡斯特”作为商标使用过”,在提醒广大消费者清晰分辨商标之外,法国Castel公司表示不服判决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班提酒业和法国Castel公司的商标之争可算暂落帷幕,但“卡斯特”商标红酒在市场的销售“乱象”却仍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