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拨付资金对2012年新注册的49件地理标志、新认定的15件驰名商标注册人进行了奖励,共计2970万元,目前,奖金已全部划拨到商标注册人账户上。
为大力推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提升企业争创商标品牌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010年11月,在市工商局的推动下,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办法》规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由市政府奖励30万元。要求奖励资金用于实施商标战略,包括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培训商标专业人才、商标维权、商标品牌宣传等。《办法》的出台极大的发挥了政策激励作用,全市企业商标创新热情高涨,商标战略实施步伐明显加快,驰名商标由2010年底的40件增长到目前的82件,增长了105%,地理标志由2010年底的36件增长到目前的142件,增长了294%。《办法》实施以来,市财政已两次共拨付资金5300万元用于商标奖励,累计获奖单位和企业10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