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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名地等商标注册现象面面观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2-2-18 商标网
  近几年名人商标犹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关于名人商标注册的相关新闻频繁地进入公众的视线。 “傍名人”商标注册,一直是个人或不少企业追逐的投资“宠儿”。
不管什么名称什么创意,都被拿来用作商标注册,首先反映了商标注册法规的门槛太低,这给很多人带来尴尬。日入 “李伯清”被香港人抢注商标从而引发了关于名人姓名的保护危机;“四七九”商标抢注也引发了一场“校名保卫战”; “罩本山”因近似名人名字谐音的商标申请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更有“二人转”的商标抢注激怒了“本山大叔”,也有“流茫燕”安全套,现在越来越多的名人名字被申请注册商标,其中有的被批准了,有的被驳回了,最近听到不仅有“鲁迅酒”商标初审就被驳回的消息,陆续地又传出我国“飞天第一人”杨利伟的家乡绥中县,正在考虑全面利用好杨利伟的品牌效应,他们受到杨利伟最爱吃绥中大白梨的启发,已经成功申请了 “杨利伟” 的水果商标。网上更是频繁出现了像“流得华”、“布石”、“赵薇格格”等利用谐音和近似名人名字的商标注册申请。
  不仅仅名人的名字被注册为商标,各省知名地名景点也不时传来被抢抢注的消息,如四川的“红军渡”、“泸定桥”、“大渡河”、等;浙江的“瘦西湖”、“天目山”、“狮子林”等;河南的“少林寺”,“清明上河园”,“包公祠”等不少红色景点都被抢注了商标,这就给我们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以前还听说过因为“禽流感”的家喻户晓,因此与之谐音的词语“情留感”被一个成都市民申请为酒类、餐饮类的商标,从而引发了国内众多民众和相关媒体的争议,成为了广大公众的焦点。http://www.regtm.com商标注册在线
  对这一明星商标注册现象,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观点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用名人名字作为商标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像现实中用名人名字做商标的也不并不鲜见,例如在国外就有拿破仑酒、林肯轿车、丘吉尔香烟等等,在我们国内也有李宁运动服、张小泉剪刀、童非宴酒等等,有关律师称,只要名人自己不提出异议,现行法律允许用人的姓名注册商标,用名人名字注册商标自然也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名人商标的价值就在于利用各类名人姓名来做商标,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知名度,增加销量。但是相应的,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自己注册自己的名字还行,如果注册别人尤其是名人的名字就需要慎重,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
  社会专家则指出,注册有关名人商标时,要对在世名人和去世名人这两种情形进行区别对待。因为姓名权、肖像权都属于人格权范畴,人格权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它和个人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可以理解为起于人生,止于人死,所以去世名人就不存在侵犯人格权的问题,也没有人格权继承的问题。但是对于像“鲁迅”这样虽然已经去世,但是他的名字却承载了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灵魂,凝聚着众多国人的民族感情,是我们的公共资源,就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了!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著名地名,事件或者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不应该作为商标来注册。
  而对于那些活着的名人,很多现在当红并家喻户晓的娱乐圈明星们来说,首先是要尊重名人们本人的“在先权利”(即事先存在的权利),也就是名人自己对自己的姓名、肖像等的使用支配权。如果用在世名人的姓名做商标,专家认为必须首先征得名人本人的同意或者达成某种协议,如果本人同意之后,那么其他机关无权干涉,否则就会引起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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