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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漾濞核桃”正式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为地理证明商标并于九月正式启用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1-8-30 商标网

 记者从27日在昆明举行的中国大理漾濞核桃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漾濞彝族自治县的“漾濞核桃地理标识”已于今年6月成功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并将于9月在漾濞举办的2011年中国大理漾濞核桃节上正式启用。


  漾濞核桃属于云南优良品种,该品种以果大、壳薄、仁白、味香、营养丰富而驰名中外。1995年,漾濞县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核桃之乡”称号;2003年,被国务院外国专家局确定为“国家美国山核桃种植示范推广基地”;2004年,获得漾濞“大泡核桃”原产地标记注册证;2005年,获“中国核桃产业龙头县”称号;2006年,获得“核桃有机食品转换证”;2008年,漾濞大泡核桃通过良种认证。


  据了解,地理标识和农产品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地理标识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我国是通过商标法律以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来保护地理标识的。地理标识的实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地理标识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得到进一步保护。这意味着正宗的“漾濞核桃”今后在市场流通领域将标明地理标识“身份证”,没有地理标识的“漾濞核桃”将依法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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