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根据投诉,查获734台涉嫌侵权电视机。这批电视机是在南海区狮山镇黎岗村豸下工业区的一家电气科技厂内查获的。执法人员指出,这间工厂未经商标权益人许可,就在自己生产的电视机上印上著名品牌“ ”和“SHARP”的电视机,其行为涉嫌商标侵权,此次行动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和商标权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6月12日上午,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商标权益人投诉,反映位于南海区狮山镇黎岗村豸下工业区的xxx电气科技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标注“ ”和“SHARP”商标的电视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发现,该厂一用塑料泡沫板遮掩入口的仓库内存放734台电视机成品,该批电视机成品外包装纸箱及电视机上均标注“
”或“SHARP”注册商标,其中标注“
”商标规格为14寸的213台、规格为15寸的196台,标注“SHARP”商标规格为14寸的32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