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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和尚商标遭福建企业抢注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9-19 商标网

商标抢注是一个恒久的话题,只要有商标在,抢注的事情是不可能禁止的。


 
五代时后梁高僧、奉化人“布袋和尚”,作为广泛流传的历史名人,在社会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昨天从奉化传来消息,福建(福建商标注册)一家企业正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布袋和尚”商标。



中国的许多寺院都有一尊笑容可掬、光头大耳、袒胸凸肚的弥勒佛塑像。据说,就是根据五代后梁时奉化一带的高僧“契此”的形象塑造的。“契此”常背一只布袋,见到地上有粮食就捡起来放入布袋,因此被称为“布袋和尚”。



申请抢注“布袋和尚”商标的是福建省福安市的一家贸易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于今年1月25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布袋和尚”商标,注册的类别是《商标注册用食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的第30类(糕点、馅饼、炒饭、粽子、盒饭、饺子、方便面等)和第43类(住所、自助餐厅、餐厅、饭店、快餐馆等)。



据奉化工商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的商标注册受理最快也要2年,所以现阶段“布袋和尚”商标还未注册成功,国家商标局正在受理之中。



“布袋和尚”是奉化市乃至宁波市的一张重要历史文化名片,特别是随着雪窦山弥勒大佛即将开光,影响将会更大。



一旦这家企业申请的这一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初审,奉化工商部门将在初审公告期的3个月内,利用商标异议程序,提起异议,阻止其注册成功。



据悉,目前我国诸葛亮、孙权、屈原、黄飞鸿等历史名人,都已被注册成各类商标。不少地方常常将历史人物用于商战,以提高自己产品的知名度。



宁波也有不少享有很高知名度、具有潜在商业开发价值的历史名人。因此,“布袋和尚”商标抢注事件,再次对我市加强历史名人商标注册敲响了警钟。如何开发保护历史名人资源,亟待社会各方加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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