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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点火商标遭抢注 是否侵权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9-18 商标网

由于李宁在北京奥运会的是点火人员,李宁商标也被商标人士所看中。日前,一名网友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李宁飞天点火的形象设计成商标,并抢先进行了注册。抢注“李宁点火”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呢?


 
 抢注“李宁点火”商标之举,涉嫌多种侵权。从有关商标的图案内容看,这一商标首先可能会侵犯李宁本人的肖像权。虽然商标设计者在对手持火炬者的设计上采用的是人影表现方式,并没有直接通过面部的相似来指明该人就是李宁,但法律上常说的肖像权并不仅仅体现在人物的面部,而是包含了人物整体。因此,如果人物的整体相似度很高,这一商标就构成对李宁肖像权的侵犯。此外,该商标的图案设计还体现了“祥云”火炬的形象。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商业性使用“祥云”图案,应先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因此,该部分图案同样会构成侵权。


即使商标局能通过该商标的审查,我想李宁本人也不会置之不理。商标异议程序在所难免。李宁的胜算也是比较大的。建议还是不要申请的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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