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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冒用 获赔12万 “农夫山泉”侵权案达成和解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2-28 商标网

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与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在未经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情况下,盗用“农夫山泉”商标从事饮用水经营活动,被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侵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近日,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12万元。


 
“农夫山泉”被侵权


在了解此事后,记者致电浙江(浙江商标注册)省杭州(杭州商标注册)市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了解情况。据其一位工作人员赵小姐介绍,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8日注册了“农夫山泉”商标,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但是,随着农夫山泉饮用水的影响日益扩大,市场上带有“农夫山泉”字样的冒牌饮用水产品也多了起来。


“2007年,公司发现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和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共同生产和销售带有突出标示‘农夫山泉’字样的19升大桶饮用水。在经营过程中,两公司不仅联手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还组织建立了一个专门网站进行饮用水的公开销售和招商加盟。更过分的是,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还在香港设立了名为‘农夫山泉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严重侵害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赵小姐表示。


她告诉记者,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得知这两家公司的行为后,认为其冒牌产品导致了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侵犯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有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立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民事和解获赔12万


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最终承认了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事实,并愿意就此事和解。经朝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承认在涉案产品上未经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农夫山泉”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对此表示歉意。两家公司声明且承诺,自2007年9月起已经停止且将来不再生产标有“香港农夫山泉”或“农夫山泉”字样的水产品。已有的水桶、宣传资料和外包装已经全部予以销毁,涉案网站上的所有涉及“农夫山泉”或“香港农夫山泉”字样的文字或图片均已消除。另外,两家公司会连带赔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并于2008年2月8日之前付清。


对于和解的结果,赵小姐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公司主要是让它们停止侵权行为。”


她还说,越是知名企业,由于其品牌效应,产品被侵权的可能性越高,而维权的难度也越大。但不能因为难度大,就放弃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反而应该更加重视。虽然每年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都会开展打假活动,但也不能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对今后而言,公司一方面会加强打击力度,建设更有效的销售途径,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消费者仔细辨别真伪,防止受到假冒产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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