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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冒用 “登喜路”获赔22万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11-26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朱燕)因“登喜路”商标被冒用,英国艾尔弗雷德·邓希尔公司诉至法院。昨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决苏州华斯特登喜路服饰有限公司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22万元。同时,二中院还对其余9起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除两起案件调解解决外,案件均以权利人胜诉告终,总赔偿数额达到100余万元。


  英国艾尔弗雷德·邓希尔有限公司称,该公司成立于1893年,主要从事服装、皮具等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登喜路进入中国后,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登喜路”文字商标和“dunhill”英文商标。但成立于2002年的苏州华斯特登喜路公司在其企业名称、商品包装和网站上突出使用“登喜路”,侵犯了邓希尔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邓希尔公司的“登喜路”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告使用“登喜路”作为字号,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因此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邓希尔公司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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