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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也可用来贷款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8-10-7 商标网

泉州永春老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黄后胜没想到,自己公司的“桃溪”牌商标的商标权居然也能办理质押贷款。9月16日,在工商部门的多方协调下,他们从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到100万元。这是泉州市第一例成功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据悉,“桃溪”商标系泉州市知名商标,经权威机构评估商标价值为586万,质押贷款到的这100万元占了评估额的17.06%。


 
9月3日,省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福州商标注册)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福建商标注册)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所谓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企业主以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但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的业绩、经营方针和经营者的素质都会改变商标的价值,银行要担负较大的风险,因此,银行业的热情一直不高。



《意见》鼓励各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并对企业申请手续、银行发放贷款流程、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原则、待处置质押的转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意见》要求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并规定,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经多次催收仍逾期不归还贷款时,银行可依法取得对质押商标的处置权;省工商局可依贷款人申请,将待处置的质押商标有关信息发布在福建工商红盾网,转让质押的商标权。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用商标这种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实现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是很好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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