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际巨头与浙江小企业“抢”商标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5-7-7 浙江在线
  【核心提示】俞愈最近为了注册商标的事情头痛不已,作为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我觉得自己受到多方面压力,甚至连个人通讯都被人监视了,前阵子我发现自己的电子邮箱被人盗开。现在我换了新的电子邮箱,而且每3天更换一次密码。”
   
     而这一切,都源于该公司的“康可”商标一直被德国一家跨国制药巨头使用一事所致。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调查。
   
     绍兴“康可”商标受保护
   
     德国默克公司(下简称默克公司),全球500强企业之一,世界制药行业的大佬。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新昌一家年销售额不过千万元的制药企业。但是,第345737号“康可”商标把这两家中外企业连在一起。
   
     “康可”商标于1989年注册,至今已经16年,其间,德国默克公司两次申请撤销“康可”注册商标,绍兴康可公司均据理力争最后胜出。
   
     作为国际制药行业的巨头,德国默克公司为何屡屡与新昌这家小公司过不去?俞愈给记者一盒默克公司生产的标有“康可”字样的“富马酸比索洛尔片”,这是一种治疗高血压、冠心病的药。根据《说明书》的标注,它的注册商标是con-cor,而商品名是“康可”。一般来说,进口药的中文商品名与注册商标是相同的,但是默克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该商标早已经被绍兴这家企业注册了。
   
     尽管如此,从1995年至今,德国默克公司在中国地区销售该药片始终使用“康可”名称。虽然在《说明书》上指出作为商品名使用,但是杭州市商标事务所的商标代理人陈文钧指出,实际上,默克公司就已经把“康可”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了。
   
     默克申请撤销“康可”未果
   
     陈文钧就是绍兴康可公司第二次应对默克公司撤销申请时的商标代理人。1999年和2003年,德国默克公司两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康可”注册商标的申请,理由均是绍兴康可公司连续3年未使用该商标。对此俞愈很不明白:“我们一直都在使用,从注册至今办理过一次续展、两次转让,都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这个商标同时是我们公司的名称,从来没有停止使用过。”陈文钧告诉记者,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企业连续3年未使用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可撤销该商标。而且如果有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请求时,按规定由被申请人负责举证。
   
     无疑,这个举证的过程让俞愈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第一次,康可公司是独立应付,收集材料、书面答辩等等都相当繁琐,最后,国家商标局认定“康可牌及图”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3年后,德国默克公司再次提出撤销申请。刚开始俞愈也没有想到请商标代理人,但是从2003年起收集资料,一趟一趟地给国家商标局寄印有“康可”商标的包装和相关资料,但还是被认定证据不足。最后,俞愈请了陈文钧作为商标代理人,陈文钧做了一份《补充材料》,在今年5月底,俞愈终于拿到了国家商标局的决定,“康可牌及图”继续有效。
   
     两次谈判均告破裂
   
     1995年,德国默克公司曾经派代表来新昌谈判,要求转让商标。当时,绍兴康可公司前身的老总还不是俞愈,而是“康可”商标及图形的设计者。因为是自己的心血,当时康可公司的负责人就拒绝转让该商标。
   
     谈判不成,德国默克公司也就没理睬新昌这家小小的制药公司了。
   
     但是对方两次申请撤销“康可“商标让绍兴康可公司不安了。
   
     绍兴康可公司生产的是胶丸,而默克公司生产的是片剂。“两年前,就慢慢有客户来问我,是不是我们公司也生产康可片了。”俞愈告诉记者,他到了那时才警觉,原来默克公司的“康可片”在浙江销量很大,而且现在已经列入医保用药范围。俞愈担心,默克公司的影响力将束缚绍兴康可公司的发展,如果他要打响“康可”品牌无疑得先明确商标问题。
   
     因为默克公司只在北京设有机构,于是俞愈在北京请了律师发警告函给对方。警告函发出后,默克公司有了回应,今年年初,再度派代表前来谈判。
   
     据一位当时旁听谈判的知情人士描述,默克公司的代表态度比较傲慢,开门见山就问,你们到底要多少钱。俞愈表示,他们并不打算出售自己的商标。绍兴康可企业几十年来发展得不错,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商标,如果卖掉了自己怎么办?俞愈提出可以做使用许可,绍兴康可公司许可默克公司使用该商标。但是默克公司的代表不同意,原因是他们公司从来没有这种做法。谈判再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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