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商标撤销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 依申请的商标撤销应有撤销商标权的理由。
当注册商标侵害到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商评委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具体情形如下:
1)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导致该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
2)未经许可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注册商标涉及地理标志,而商品的来源并非该地理位置的。
4)注册商标侵害到他人在先权利,或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信誉的标志。
(二) 商标所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的5年内提出,恶意抢注者,对驰名商标所有人而言不受5年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