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商标资源被恶意抢注,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往往引发多次异地诉讼,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海南经济发展的大局。为此,海南高院建议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使用意识、合法意识、前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我省的商标资源;转变观念,加强特色商标的宣传和保护,有利回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度,化危机为契机,促进海南商标和特色经济的发展。
为一揽子解决海南特色商标资源的保护问题,海南高院还建议通过对商标进行全面整理和分类,对各类商标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可由省工商局和省法制办牵头联合指导海南企业和机构进行商标注册,加强商标利用和保护意识。
同时为加大商标维权力度,建议由政府选定省内或省外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我省商标(或商标资源)的权利人的委托,开展商标维权活动,包括与恶意抢注商标的个人、企业进行沟通协调,直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恶意抢注的商标无效以及提起民事诉讼。
加强商标保护需要整合社会力量,多头并进,既需要政府加强保护、提供指导,亦需要唤醒企业的商标意识,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加强商标保护。
目前,在江苏、天津等省市均已成立了商标保护协会,对地方的特色商标资源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媒体和公众认为是提高商标保护的有效措施。因此,司法建议中还特别提到,在海南有必要指导和扶植建立商标保护的民间组织即商标保护协会,通过发展会员的形式加强商标保护指导,提高商标意识,贯彻落实政府的商标政策,同时也可以承担一部分商标法律知识的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