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食品加工企业“筹建登记”制,合乎条件的企业可发放期限1年,经营范围为“筹建”的营业执照;允许食品加工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合乎条件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时间展期至两年;放宽食品加工企业出资方式和比例,无形资产在出资总额中所占比例最高放宽到70%;降低食品加工企业集团组建门槛,合乎条件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可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最低可放宽到2000万元;支持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从事对外贸易和科技合作业务。
二是实施商标战略。加大食品商标注册帮扶力度,重点指导“云顶山庄”酒、“啸龙”粮油、“龙爪”蔬菜等申请商标注册,力争培育“隆昌麻鸭”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食品加工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和使用;加大食品品牌创建力度,重点培育“沙淇”、“周萝卜”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培育“隆昌麻鸭”、“老耿”、“运达”、“汉丰”争创四川省著名商标,培育“万林”、“川特”认定内江市知名商标。
三是实施广告战略。指导食品加工企业运用广告战略开拓市场,帮助企业制定广告策略和宣传方案,指导企业改进产品包装、装潢,提高市场竞争力;搭建食品广告平台,帮助企业在各类媒体开设“名、优、特”食品专栏,帮助食品加工企业设立高速公路路牌广告,充分发挥“成渝高速公路信息走廊”作用,扩大“内江造”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强化融资帮扶。通过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方法支持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中小食品加工企业中开展信用贷款,帮助企业解决创业发展资金。
五是强化合同帮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帮助食品加工企业利用合同来规范产、供、销活动,指导食品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巩固原料基地,帮助食品加工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六是强化政策帮扶。建立重大食品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七是强化法律帮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帮助食品加工企业规范名称使用、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广告用语、合同签约以及促销活动。
八是抓好打假维权。建立食品加工企业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发挥工商执法区域协作机制作用,帮助企业开展异地打假维权,严肃查处侵犯食品企业商标专用权、假冒厂名厂址、傍名牌、仿名优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