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际展览局新局旗(图形)标志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截至2010年5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世博会标志达到63件,其中文字标志53项,图形标志10项。
此外,上海世博会吉祥物图形(包括制定色与不指定色)已获得27个类别的商标注册证,“海宝”以及“海宝haibao”文字获得6个类别的商标注册证。
现已备案的世博会标志涵盖四方面内容:一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四是国际展览局的局旗。
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积极处理世博会标志备案工作。2004年12月1日,《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开始施行,国家工商总局于同年12月24日正式下发了《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为上海世博会标志备案提供法律依据。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提交世博会标志备案申请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时受理、认真审查,并加快了受理审查速度,使63件世博会标志得以及时备案,为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