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沈阳、大连、鞍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将获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局,对示范城市(区)、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据了解,首批被认定的国家示范城市(区)共53个,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入选。这对三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企业竞争力、实施商标强市战略具有重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标志着三城市商标战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三城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参与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等。国家有关部门还将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等,并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