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仁寿县文宫枇杷协会申请注册的“仁寿枇杷”,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期从201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这是继“青神椪柑”之后全市第二个地理证明商标。
近年来,眉山市仁寿县工商局紧紧围绕“注册一个商标,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仁寿枇杷”证明商标经过了申请、受理、核审、公告四个阶段,历经两年多终于拿到了商标注册证。
据介绍,仁寿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运用商标战略服务新农村建设,及时提出了打造“仁寿枇杷”证明商标方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纳入了政府重点工作,分阶段、分重点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县工商局商标工作人员按照地理证明商标注册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帮助枇杷协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完成确定注册申请人资格,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多次派员到省、市、县农业等部门办理有关证明文件,广泛征求商标文字、图案的建议等工作,使得“仁寿枇杷”于2007年9月25日提交了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该申请后,商标工作负责人经常保持同上级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网络、电话和当面汇报等方式掌握商标的注册流程、状态,主动与国家商标局衔接,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大力支持,最终该商标顺利通过审查、公告程序获准注册。
证明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具有原产地域保护的作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代表着特定地理范围内特定产品的特定品味,这是区别于普通农产品的独特优势。该证明商标的注册成功,结束了仁寿县无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历史,标志着“仁寿枇杷”可以借助响亮的证明商标,“名正言顺”地走向国际农产品市场,对于提高仁寿“名特优”产品竞争力、扩大仁寿“枇杷之乡”知名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叶世强刘文举 吴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