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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通转让iPad商标 业界猜测苹果花费不菲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0-3-30 商标网

  中国软件资讯网3月30日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苹果今年1月发布平板计算机命名iPad时,就发生商标涉及侵权的情形,富士通(Fujitsu)声称该公司拥有iPad商标的使用权。赶在4月3日上市前,美国专利暨商标办公室数据显示,富士通已在3月17日将iPad商标让渡给苹果,但让渡方式未公开,也未获得任何一方公开证实。


      报道称,富士通的iPad是一款移动POS装置,自2003年起就取得商标,采用Windows CE操作系统,主要功能是设计用来处理库存管理、信用卡交易、确认价格及打电话等。据说,苹果曾在去年9月抗议富士通该商标的合法性,在这次让渡交易中,外界猜测应该是苹果花不少钱向富士通买下了iPad商标。


      这并不是苹果第一次出现产品名称与其它公司产品的商标一样,苹果通过法律运作取得产品的商标名称,也不是头一遭。在第一版iPhone推出时,思科(CISCO)曾在2007年1月马上控告苹果iPhone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


      原来思科早在2000年就买下拥有iPhone商标的Infogear公司,并在2006年更新iPhone相关产品,思科的同名产品是VoIP网络电话。而苹果也是在iPhone手机上市前就已经知道侵权,就iPhone商标问题与思科交手,但显然在双方未达共识前,苹果就发布iPhone手机,思科因此最后告上法院。


      最后,苹果与思科在2007年2月和解,达成两家公司的产品都可使用此商标的协议,而其中的交易细节也未对外说明。(文/l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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