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记者2月7日从三亚工商局获悉,为促进三亚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三亚工商局日前出台十项措施,加大三亚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服务力度。
记者2月7日从三亚工商局获悉,为促进三亚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三亚工商局日前出台十项措施,加大三亚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服务力度。
鼓励支持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园区内兴办自主创新型企业。凡是在园区内的企业以研究所为组织形式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准予登记注册,不需注册资本,免收注册登记费。
扩大企业出资方式,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无瑕疵股权,向在园区内注册登记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和住所证明审查条件,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期限。凡是在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名称不需体现行业特点,行政区划可置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外商投资企业无须使用控股股东字号为企业名称。允许企业在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届满后顺延6 个月的有效期限。凡是在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可持三亚市科工委或园区管委会出具住所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鼓励并支持国内外各大专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在园区内设点研发。对于在园区内设立的综合性地区研发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对于在园区内设立的功能性的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等字样。
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凡是在园区内设点研发的企业与机构,其经营范围可以简明表述为“研发”;对于园区内从事动漫设计制作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以直接表述为“动漫设计”。
凡是在园区内设点研发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达3个以上、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以上的,可予集团登记。
在园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如确有特殊情况超过国家现行规定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延长入资的,经企业申请和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准予修改入资期限或延长入资期限,出资不足部分可延期一年缴足。允许已设立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部分实行分期缴付制,新增资本允许于两年内分期缴足。
实行园区内企业走访制度,放宽企业年度检验条件。对园区内企业情节轻微的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责令改正,免予处罚。对园区内相关证件齐全、信誉良好、企业运转正常的企业,赋予其年检申报备案资格,实行两年一检制度。
鼓励支持园区企业走品牌战略发展道路。引导其以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做大做强企业,帮助并扶持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鼓励企业商标、商号一体化,实施商标、商号双重保护。
建立与市科委、园区管委会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支持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协调办公室”,全面负责园区内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咨询、法规解析、法律指导等,实行园区内工商业务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