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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律师勾结造假 湘潭3法官身陷“驰名商标”造假案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9-12-23 商标网

星辰在线12月23日讯 (三湘都市报 记者 刘晓波)律师牵线搭桥,与外地企业相互串通,炮制假商标侵权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企业产品认定为“驰名商标”。因身陷“驰名商标”造假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法官落马,该院民庭原审判员郭进辉一人就承办3起“驰名商标”案,3次收受感谢费16万元。最近,郭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另外两名法官也将被提起公诉。


  认定三商标即获利16万


  许坤曾是湘潭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助理,2007年6月,许坤找到时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的郭进辉,问其是否可以办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案件,郭称,“可以办理”。许坤称,自己接了几个相关案子,请郭进辉承办审理,每个案子给一定的好处费。 随后,许坤伙同陈修全等3人在网上分别用三家公司商标的汉语拼音,注册了网络域名,炮制了这3家公司商标在湘潭被侵权的虚假事实。


  2007年6月25日,许坤按照事先与郭进辉的约定,将这三起伪造的注册商标侵权案起诉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予以立案。郭进辉如约承办了上述3起案件,并作出了判决:认定这三家公司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案件审理中,郭进辉3次收受许坤送来的感谢费16万元。


  律师造假牵出法官贪案


  湘潭市检察机关介绍,他们是在查办许坤帮人伪造证据案时,发现了郭进辉涉案。而郭进辉案发,又牵出了湘潭市中院的另外两名法官覃峰和黄伟。


  覃峰曾任湘潭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庭长。2004年2月到2007年7月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办浙江、江苏等外地企业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中,收受中介人和企业好处费。检方指控,这一系列案件中,原告公司制造伪证,而覃峰明知是伪证,却依然采信。黄伟曾任湘潭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黄曾通过司法审判,认定山东、浙江等3家公司的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事成之后,三家公司均分别送给黄伟好处费。


  更让人吃惊的是,覃、黄二人均不是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民庭法官,却以不正当竞争诉讼取代知识产权诉讼。


  今年9月18日,湘潭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宣布免去覃峰、黄伟、郭进辉三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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