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根据广东(广东商标注册)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一举查获侵犯“健力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达力宝”饮料3件,并对经营者李某罚款2000元,切实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李某介绍,该批商标侵权饮料是于2008年2月份从合肥批发市场购进110件(345ml×24瓶),进价为19元/件,20元/件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售107件,剩余3件被工商部门依法扣留。该批侵权饮料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北京(北京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代理)惠达饮品有限公司”,饮料瓶的包装与“健力宝”外观极为相似,不易识别,容易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