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厦门:驰著名商标权可作非货币出资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07-5-16 商标网

厦门市政府日前转发厦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厦门市各项商标品牌指标实现至少翻一番的目标。为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驰著名商标企业发展也将享受更多具体的优惠政策。


 
 厦门市工商局将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投资的,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经所有权人出具授权文件,允许企业名称中冠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文名称等。



此外,该政策还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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