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充分运用调解机制,从严防范不良商标的新《商标评审规则》将于10月26日正式实施。
新的《商标评审规则》针对关于减少重复性规定问题、通过调解处理商标确权案件、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问题、关于回避告知问题等十个经常在评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商标局经会商一致认为,作为商标确权机关,无论商标局还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负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严肃执法的法定职责,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禁用、禁注标志均应负有主动审查义务。新的《商标评审规则》规定,在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辩权的前提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一些情形可转换适当法律条款直接作出复审决定。
据悉,由于本次修改是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未改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修订的主要目的在于删繁就简,填补漏洞,提高效率,增强适用性。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