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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的时效性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0-6-8 商标网

      商标注册申请时效性很强。申请人商标(名称或LOGO)确定了,一般建议尽快申请注册保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一旦交到商标局,局里就会按照递交文件当日录入官方数据库,如果在之后在同类产品申请同样名称的,商标局会依法保护在先申请的商标。尤其是要抢注商标的,更应该要重视。确定了就尽快落实。


    有时候,商标申请人是因为工作忙或其他原因耽搁了,等过一段时间想起来,意识的其重要性了再办理。这样无形加大了商标注册的风险。2008年3月11日成都川西茶叶有限公司有意委托本站办理川西(盖碗茶)商标。但当时申请人一因为工作忙,二听说此商标有风险商标局不批。就给搁下了。到了2009-08-19日申请人正式委托我们办理。遗憾的是该商标未能成功注册。商标局于2010-04-27发驳回通知书,理由如下:与四川蓝剑莹华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09-05-25日申请在先的第7419126号 西川商标近似。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原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是典型的一个因为时间耽搁被驳回的案例。


    当然,是申请人确定了名称不再变动的情况下,要尽快申请注册保护。如果名称或LOGO一直在商榷,没有最佳方案确定。也不能为了尽快注册,选择了不合适的商标名称。这就违背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初衷了。呵呵,,还是要尊重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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