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盘活闲置商标的几点建议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1-12-22 商标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组成部分,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商标发展及管理使用情况来说,一些商标使用主体只认识到商标的现实使用价值,忽略了商标的内涵及其战略价值,这种现象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存在。工商部门在商标保护工作中,往往侧重于商标注册的数量和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闲置商标的管理及合理使用成为了工商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盲区,出现了闲置商标管理、引导、流通、有效利用的真空。

      所谓闲置商标,是指未投入使用或者曾经使用但现在已不再使用,尚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闲置商标会造成商标资源紧张,不利于商标管理,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商标行业从业经验,我们分析总结了造成商标闲置的原因,提出了盘活闲置商标的几点建议。

造成商标闲置的原因

  一、对商标专用权的作用认识不够。个别企业对商标专有权了解浅薄,对商标在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的无形资产的作用体会不深,只是仅仅为了把自己的产品推出去,叫响产品的名字就行了,满足于可以进入市场的现状。而不知道在产品进入市场后,更要注重注册商标的科学管理和运用,致使这些“商标”丧失了它应发挥的作用。

  二、商标法律意识淡薄。对《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了解,甚至根本就没有见过《商标法》,更谈不上使用商标法和获得保护。注册商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跟风和短期行为,只为应付市场门槛,销售产品,没有把注册商标与产品、与产品质量、企业的信誉和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产品价值和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重注册、轻使用。企业商标注册之后,很多商标主体经过改组、改制、破产后不复存在,这部分商标已经名存实亡。很大一部分商标随着其主体的消亡而丧失了其全部意义,轻使用这个商标运作盲区还存在于部分预防商标的注册。重注册,轻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知识产权资源的浪费。
  四、商标流通市场不畅通,市场和职能部门闲置商标信息的能力弱、手段落后,不能有效开展闲置商标牵线搭桥工作,制约了闲置商标转让。我国市场主体发展还不够成熟,导致认识不够、定位不准、效果不佳,同时,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合理的规范宣传,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也是一个因素。

盘活闲置商标的建议

    一、开展闲置商标普查活动,建立闲置商标档案。导致商标闲置的原因不同,工商机关应充分发挥对企业情况比较了解、对商标信息掌握较多的优势,开展闲置商标普查活动,摸清辖区内闲置商标产生的原因和基本情况,对现有商标使用有多少商标在使用中发挥作用好的有多少?闲置的又有多少?商标存在主体丧失的有多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工商机关可以建立详细的闲置商标档案,列明每件商标的名称、注册号、使用类别、有效期限、当前商标注册人、使用许可情况、闲置原因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盘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二、政府牵头,建立商标交易、置换中心,利用媒体、网站、交易会等形式为转让人、使用人等牵线搭桥,做到物尽其用。工商机关应积极做好汇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建立闲置商标盘活应用中心。充分发挥中心的协调作用,做好指导,服务等工作,对企业或个人有盘活意愿的,及时上报中心。

    三、区别对待,分类帮扶。由于闲置商标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状态不同,因此在盘活工作中必须区别对待,同时应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使盘活工作更加规范。对于虽不使用但尚在有效期内、可以联系到商标注册人的闲置商标,工商机关或市场可协助为其找“婆家”。对于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消亡,但是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的,需要使用商标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首先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然后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对于那些处于续展或者宽展期内的闲置商标,商标注册人及时办理续展手续,避免出现因商标失效而无法盘活的情况。

    四、广泛开展商标知识的宣传教育。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商标法》的宣传培训力度,注重培训质量,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科学合理有效运用商标的意识和能力,使商标这一无资产发挥更大的作用。更要深入有闲置商标的企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企业增强保护商标的意识。在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后,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积极向企业宣传有关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档案,科学、规范地使用商标。

    五、加强事前预防,建立商标预警机制。建立可以即时更新的商标档案数据库,有利于工商机关随时掌握辖区内企业注册商标的情况。工商机关可以结合信息化办公系统,依托企业登记注册数据库,建立可以即时更新的辖区注册商标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区分不同情况对商标给予标注,发现有可能导致商标闲置的情况,如企业改制、注销等,工商机关立刻启动预警机制,及时提醒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机关应加大服务力度,指导企业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变更、转让等相关手续。工商机关要通过发放行政建议书等方式,及时提醒商标即将到期的企业办理续展手续。对于因企业改制、兼并而发生变更的商标,工商机关要提醒相关权利人及时办理商标转让或者变更手续。对于因经营不善破产需要注销的企业,工商机关可以为其提供信息或创造条件,帮助其将不再使用的商标转让给他人。
商标分类查询
商标商品,服务分类查询
如:输入“冰箱”,查询可知属于11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