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仍然没有一部公开的法律明确禁止或允许私人侦探的存在,大量的私人调查公司游离在法律空白处。
1992年成立的“广州市民事调查所”是全国最早的三家私人侦探公司之一(其他两家分别在上海、宁夏、),也是广东第一家私人侦探公司。创办者王华回忆说,当时和几个法律界的朋友共同创办了这家公司,主要做三大块业务,包括知识产权、个人民生事及家庭婚姻调查,后者的业务量在当时相对较小。
1993年,公安部下发《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对现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要认真清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比如,美国的私人侦探公司就可以合法存在,甚至连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法律顾问都是一家大私家侦探机构的负责人。
“如果政府对这一行业进行引导,其对社会的积极意义是可以想象的。”刘旦说
当然,也有令从业者欣喜的事,200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新增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等安全服务。
很快,重庆第一例以“邦德”注册的调查公司的商标及标徽注册成功。
同年12月4日,以这家公司为发起人的全国私人侦探峰会在重庆举行。一时间,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家侦探”业大有名正言顺的势头。
东莞调查公司也遍地开花,到底有多少家?贾明说他熟悉的就有20多家。而记者在百度输入“东莞 私家侦探”,弹出来的各种调查公司不下50家。这些公司多数以“XX商务咨询调查公司”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其广告宣传路径也集中在网站、报纸、论坛和私家侦探的个人QQ上。多数冠以“调查公司”、“事务调查中心”、“事务调查所”等名称。(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