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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舱”商标持有者将告本田侵权索赔1.36亿捐震区

商标注册在线 http://www.regtm.com/ 2010-5-31 商标网

  告本田商标侵权 索赔1.3亿元


  近日,重庆一男子称,已经请好律师,将状告本田商标侵权,该男子姓蒋,自称是世界500强排名靠前的公司重庆片区高管,他告的是广州本田公司涉嫌非法使用他所注册商标“头等舱”,并索赔1.36亿元人民币。


  蒋先生所持有的“ 头等舱”及其标识在第12类(汽车类)和第20类(家具类),在2005年申请注册,2008年3月拿到商标注册证。


  蒋先生表示,今年4月,他通过网络和朋友等渠道意外发现,在天津、武汉、长沙和新乡、广州等数家广本4S店,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在两款轿车上使用其“头等舱”商标,并通过销售获得高额利润。


  蒋先生说,他已经收集了大量文字和图片证据,并进行了公证,向广本索赔1.36亿元,这个金额也是根据广本公布的销售数量等进行综合计算的。


  曾告外企侵权 获赔120万元


  据了解,蒋先生状告企业侵权已经不是第一次。2009年,他状告新加坡一上市公司非法使用“头等舱”商标,后来双方和解,新加坡上市公司赔偿120万元,蒋先生将“头等舱”家具类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全部转让给该公司。


  对于此次状告本田,在详细研究了蒋先生搜集的现场图片及证据后,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兵认为,“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广州本田未经蒋先生许可,在其汽车等商品上及内部宣传刊物上突出使用了与蒋先生注册商标相近的“头等舱”商标,已经构成了侵犯蒋先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31日,记者致电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汽车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没有收到相关律师函也不知道有广本汽车使用“头等舱”商标一事。


  不差钱不炒作 赔款全捐震区


  对于状告广州本田,蒋先生称,他打官司不为钱,不为炒作,只是维护知识产权,将索赔资金全部捐给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用于修建儿童校舍。


  蒋先生称,他自己是一家世界500强重庆片区高管,每年上缴个人所得税4-5万元,他本人不差钱 。如果有人认为他的行为是炒作,他希望更多的人像他这样站出来,维护知识产权,然后将所得赔偿全部捐献给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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