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侵权商标使用权为由,将北京世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法院。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公司起诉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1998年12月注册了“国贸”商标,并在商标进行注册前,将“国贸”商标广泛使用于所属的物业设施,如“国贸公寓”、“国贸世纪公寓”、“国贸大厦”等,使“国贸”商标具备了极高的知名度。现世桥公司未经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许可将其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世桥国贸公寓”,且该项目位于国贸中心西南,距国际贸易中心仅600米,世桥公司在报刊上大量刊登了该项目的广告,侵犯了商标专属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公司要求世桥公司停止在项目名称中使用“国贸”字样,世桥公司公开道歉并声明双方为无关联的两个独立法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1元。朝阳法院已受理该案。
北京青年报: 刘新雷 汪雪明